2008年11月30日上午9点,市劳动保障局发布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奖励试行办法:凡举报单位不缴社保费、个人骗保等六类社保基金5000元的奖励。
个人举报参保单位、个人、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管理机构违反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规定的事项,如是实名举报,有主要违法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劳动保障部门掌握,举报经查属实,均可获得100至5000元的奖励。
该办法规定,举报人可采取当面、信函、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区劳动保障局的相关部门举报,同时会对举报人的有关情况保密。
(来源:2008-11-30 14:44:51 华夏经纬网 原文《北京劳动保障局:社保基金违法举报最高奖5千》记者 陶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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