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给职工缴社保 最终要赔17万


没给职工缴社保 最终要赔17万李某在工作时不慎受伤,由于其单位没有为他缴纳社保,日前,昆山法院判决由某科技公司赔偿李某一次性没给职工缴社保 最终要赔17万伤残补助金22572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4284.32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3050元。
去年7月,李某进入昆山某科技公司处工作。7月24日,李某在工作时受伤,经认定为工伤,并构成九级伤残,但某科技公司未为李某缴纳社保。这起劳资纠纷最终闹上了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在工作中受伤,已被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九级伤残,依法应当享受工伤待遇。某科技公司未为李某缴纳社会保险,应承担工伤待遇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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