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社保体系的并轨改革制度


老有所养是大家的期盼,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被社会各界所关注。为什么要改革退休制度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这个过程中有哪些困惑,以及如何推进改革,如何构建公平可持续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这些都是我们需要探讨的问题。 改退休制为社会养老保险制 改革退休制度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首先是由单位保障到社会保障的需要,其次是实现制度公平的需要。什么是退休制度呢?工作期间不缴费,达到退休年龄之后,由单位来发放退休待遇。如果说你这个单位是财政拨款的,那么就是财政预算,如果是差额拨款,那么有一部分是财政拨款,有一部分是单位筹措。比如说你这个单位退休的人比较多,那要发的退休金也会比较多,压力也会比较大。单位的情况千差万别,有些单位未必有这么充足的经费和资金,那么养老金的发放就存在风险,也就是说你这个单位要自保有时候就力不从心。我们改革退休制度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是说由单位保障走向社会保障,缓解经费不平衡的风险。 什么是社会保险制度呢?这些单位都要缴费,形成了养老基金,职工到了退休年龄,不再是从单位领钱了,而是通过社会保险基金来发放养老金。这样就实现了社会共济,就实现了风险共担,使保障更加充分,更具有可持续性。 当前我们对退休制度、养老制度存在各种垢病。退休制度不缴费,养老保险制度要缴费,两者之间的待遇还有一定的差距。在这样的情况下,确确实实我们应该反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从人社部的文件来看1992年就开始搞试点了,也一直在推进。当前来看,全国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大概是4000万,事业单位大概3000万,机关单位不到1000万。根据统计,现在大概有2/3已经实行了缴费,上海和广东也有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在缴费。迄今我们仍然还有一部分实行退休制度。为了建立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就需要逐步地统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职工都应当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就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不论是政府的工作报告,还是党的报告都讲到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制度公平,这已经不是学术的探讨,而是现行的政策。在这个过程中,确确实实也涉及到利益的调整。 养老制度改革中的困惑 我们知道退休制度是不缴费的,社会保险制度是要缴费的,由不缴费到缴费,单位是不是会吃亏呢?退休制度是在职期间不缴费,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是由单位发放。也就是说最后这些人的退休金是单位支付的,这个成本是单位负担的。但是实行社会保险制度之后,根据在职职工的工资总和按照地方比例进行缴费。改革养老保险制度就是为了通过提高规模效应,通过大家缴费化解风险。 改革退休制度,不是为了要降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金待遇。我们的政策导向是通过改革,使每一个参保人员、每一个工作人员有更加充分可持续的保障。我们反对随意提高待遇,也反对随意地降低待遇。就现行试点的政策来看,尽管机关的试点办法还没有出来,事业单位已经开始试点,广东省就是试点之一。 改革不是要消除企业职工养老金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的差距。反对随意扩大差距,但不是说没有差距,差距是客观存在的。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制度,待遇的高低取决于你的缴费时间长短和缴费水平的高低。缴费时间长短、缴费额度大小不一样,待遇肯定不一样。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各个方面的收入差距还很大,这样的情况下缴费水平肯定不能按照一个标准来要求。收入的二元结构,决定了不同群体的待遇肯定有一定的差距。改革不是消灭差距,而是使这个差距较为合理。社会保险有一定的社会再分配功能,应当向弱势群体倾斜,二次分配、养老金的分配不能拉大差距。所谓拉大差距就是不能比初次分配的差距更大,如果比初次分配的差距还大,那么这个制度是失败的。 还有人说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存在基金缺口,加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安全,这是不符合实际的。根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存数额是2.5万亿。这是一个很大的数啊,全国财政收入大概也就是十几万亿,2.5万亿相当于1/5的全国财政收入。我曾经参加2012年全国审计署专题报告会,根据审计署的审计,这笔钱没有挪用。从全国总体而言,我们是够发养老金了。但职工养老保险是地区性的统筹,养老金收支区域是一个小的范围,所以局部有些地区就可能出现缺口。2009年,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省级统筹。尽管有些地区不是很到位,是调剂基金办法,但也有一定的调剂功能。如果某个地方当期收的不够当期发,可以通过省一级的调剂基金来弥补缺口资金。如果调剂基金不够的话将由中央财政或者各级财政转移支付,确保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也就是说全国是有结余的,但是局部地区可能存在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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