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在我们如今的生活中扮演着一定重要的角色,社保和我们的家庭有关,当然与我们的工作当然也分不开,在我们之前的话题中讲了那么多社保问题,现在来讲讲关于企业单位的社保问题吧!2017社保政策咨询:新成立单位如何办社保?具体内容小编整理了最新内容如下:
新成立单位如何办社保?新的单位(企业)办理社保主要需要注意两个方面:
一、新成立单位如何办理社保开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57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新成立单位如何办社保?办理时需填写《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携带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没有上述证书的单位应提供有关部门批准的单位成立文件)、市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按主管和纳税关系向市社保局业务大厅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2017社保政策咨询--属于钱江开发区注册型的企业另需提供《杭州市区社保参保申请表》;属于延期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需提供成立以来职工的工资总额报表;针对外地建筑施工企业,需提供总承包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在杭缴费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在杭缴费单位地税税务登记证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属杭州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统一受理并符合税务部门业务受理条件的新设企业及分支机构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由市场监管部门受理。
二、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发生变化,该如何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57条规定,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2017社保政策咨询--参保单位社保登记信息(如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等)、单位基本信息(如主管部门、实际经营地、隶属关系、开户银行帐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等发生变化,需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并且根据变更的不同内容提供相应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批准成立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关登记文件资料,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对于参保单位社保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需交回《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