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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劳动合同法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016-10-03 08:00:07 无忧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必将对各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把握《劳动合同法》中劳动合同和有关工资问题的相关规定,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近日,名胜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专门组织所属事业单位的劳动人事干部30余人进行《劳动合同法》集中培训。参加培训的劳动人事干部认真了解和把握《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与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相比,这部法律对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有不少变化和调整,在此次集中培训中,还着重对相关新规定的进行了学习和领会。劳动人事干部们还结合实际对《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用工管理将会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进行了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此次学习培训后,名胜区要求所属各单位进一步组织学习《劳动合同法》,全面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西湖风景名胜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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