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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北京市企业职工参保人员死亡 社保怎么办

2016-10-23 08:00:12 无忧保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如今我们几乎都交过社保,“人死后,社保怎么办呢?”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人去世后,社保是不是就白交了?可以领取那些钱呢?怎么领取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缴纳了社保的参保人在去世后,其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1、未达到法定年龄

  如果参保者没有达到法定年龄,可以由直系亲属代领退还的保险费用,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

  养老保险退还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医疗保险医保卡中的账户余额;

  丧葬费:一次性丧葬补助金5000元(2015年);

  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2、达到退休年龄

  养老:如果参保人个人账户部分没有领取完,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剩余部分,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

  医疗:参保人死亡后,其医保待遇停止,但如果其医保卡内个人医疗账户仍有结余的,可由单位或家属持有关证明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对其个人医疗账户进行清算,注销其个人医疗账户,个人医疗账户余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由继承人继承。

  丧葬费:一次性丧葬补助金5000元(2015年);

  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办理手续

  去世参保者的亲属携带逝者的身份证+死亡证明+火葬厂证明+逝者的户口+工作证明,到社保大厅办理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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