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开始,萧山区实行社会保障五项新制度。据了解,萧山区于日前出台的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完善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障制度、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办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企业在职人员门诊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推进该区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全覆盖。
萧山的社保改革起步于1986年,目前,全区共有60万人进入社会养老保险“安全网”。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0.3万人、42.3万人、31.3万人、21.7万人。
农村居民养老有保障
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办法是这次新政的一大亮点,这项制度的出台,使萧山区在政策上实现了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全覆盖。该项制度建立了相应的统筹模式,以前农民参保是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现在农民按本区上年度农村居民月人均纯收入的20%为月缴费金额。其中,个人按12%的比例缴纳,区财政按缴费基数与全区每月实际参保人数乘积的5%给予补贴;各镇街财政以缴费基数与辖区内每月实际参保人数乘积的3%给予补贴。缴费基数的19%用于建立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差额部分财政补助。两级财政补贴中剩余的1%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不足支付时由区财政补贴。
萧山区农业人口多,但人多地少,有很多农民进城务工,剩下一些在乡务农的“纯农民”。但当年围海造田的一批年轻人现在都超过了60岁,他们的养老保障问题也亟待解决。萧山区社保中心主任周峰说,这项制度针对的是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农村户籍的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在农村务农的农业人口,年龄上不封顶,特别照顾了60岁以上人员。该制度建立了“待遇”概念,农民在一次性缴费满15年,满60岁就可每月领取一定数额养老金,保障了纯农民在农村的晚年基本生活。
新政也给萧山被征地农民带来了福音。2003年3月26日以后征地并参加征地养老保险的农转非人员,2003年3月25日以前征地并实行新老政策并轨的征地农转非人员,缴费标准由3.1万元提高到4.85万元;每月领取的养老金标准由310元/月提高到360元/月。
城镇老年居民养老医疗有办法
萧山医保改革起步于2002年,城镇居民医保办法的实施,将城镇职工医保没覆盖到的已超过退休年龄的城镇老年居民和尚在劳动年龄段的城镇非从业人员纳入了医保。老人由财政补贴每人每年500元,个人缴纳400元,非从业人员个人每人每年缴纳900元,城镇“三无”老人和残疾人由财政全额补贴参保。门诊医疗费报销经自负段(300元)过渡后部分,三级医院就诊报销40%;社区医院就诊可报销60%。住院费用就诊报销采取分段计付,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10万元,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按住院待遇结算不设置自负段。这为萧山区城镇老年居民和劳动年龄段非从业居民的病有所医提供了保障。
在这同时,萧山区城镇老年居民老有所养的愿望也将实现。在萧山,城镇男性年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由区财政每人每月补贴150元,以个人办理缴费时的年龄推算到75岁的实际月份,个人按每月200元标准一次性缴费,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缴费年限不足三年和75周岁以上人员按三年缴费的办法参保,参保下月起就可每月领取350元的老年生活保障金。个人账户按每月200元的标准逐月扣减,个人账户扣支完毕后由区财政全额负担。
职工医保待遇再提高
萧山区自医保改革以来,职工医保待遇也在逐步提高。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并取消了规定病种门诊人员的起付线设置。同时,调整了企业退休人员门诊医疗统筹办法。这次的企业在职人员门诊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进一步提高了参保人员的待遇。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当年上月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的2.5%,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以核定的本人月缴费基数的2%、1.5%的标准缴费。当年个人账户不足支付时,超过自负段(1000元)后,进入超额部分补助,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报销76%,社区医院报销可达86%。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购药费用,统筹基金承担的比例按二级医疗机构的标准执行。
这次新政是萧山区政府布置的为民办的实事工程,突出围绕实现全民保障这个民生主题,并与杭州社保各项政策接轨。他们对原有的三项政策进行调整,并制定了两项新政策。五项新政的推出使萧山实现了全民享有社会保障。关注民生,最终的落脚点是社保经办管理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他们将围绕民生这个主题搭好台、唱好戏,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最终目标,真正让人民群众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
萧山五项新政力争实现社保全覆盖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