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推进工伤保险和劳动合同三年基本全覆盖目标的实现,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从10月下旬开始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劳动用工工伤保险和劳动合同有关情况的专项检查活动。 此次检查的主要对象是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和建设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动密集型的加工、服务和建筑施工企业。检查内容包括:一是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工时制度执行情况;二是加班加点情况;三是工资和加班加点报酬发放情况;四是最低工资制度执行情况;五是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六是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七是建筑企业有关《杭州市建筑施工现场务工人员情况登记表》、《杭州市建筑施工现场务工人员情况考勤表》及《杭州市建筑施工现场务工人员情况考勤表》“三本台帐”的建立情况;八是建筑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等有关情况。同时,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等四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要求,对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参保情况进行抽(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不参加工伤保险、不签订劳动合同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监察支队) |
杭州市劳动用工工伤保险和劳动合同有关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全面展开(200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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