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社会各界对社会保险关注程度越来越高,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意识不断增强,政府各职能部门也积极配合协助,将社会保险参保作为办理相关事项的必要条件。每天都有不少参保单位和个人到市社保局业务大厅,要求开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由于目前对参保证明缺少统一的格式,加之用途各异,要求开具的证明内容也各不相同,致使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在具体业务经办工作中难以操作。 为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参保管理工作,方便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开具参保证明,市社保局于近日专门下文,就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有关工作制定了具体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受理范围和对象为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保的缴费单位和人员。并区别参保单位、个人等不同情况,明确办理手续时需分别提供的资料,由参保单位或个人填写申请表后,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开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这是市社保局着力解决“办事难”而采取的又一新举措,通过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参保管理服务体制,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做到依法办事、有章可循,杜绝事难办等现象的发生,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将创建满意单位活动持续推向深入。 (市社保局 钟翔) |
市社保局着力加强参保证明管理服务工作(200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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