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今年以来,我局积极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求,截止目前,共有7件本局拟制的规范性报送市政府法制办法律审查,14件本局草拟、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发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主要做法有:
一是建立机制。我局于今年年初修订了《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结合相关法规规定,修订完善了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备案审查、监督管理机制。
二是落实责任。我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实行处室(单位)领导负责制,每个处室(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人。同时,规定了规范性文件未按法定程序制定的,将依据本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等规定,由政策法规处将有关情况通报监察室,依法追究处室(单位)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此外,我局还明确了拟文处室(单位)、局办公室、局法规处的相应职责。
三是加强培训。为了提高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水平和报送审查备案的意识,近期,我局还专门召开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局领导、局机关各个处室、局属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学习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的重要精神、研究讨论了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并聆听了相关专家的讲课。
市人力社保局积极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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