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检查活动,范围是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重点是没有纳入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的单位以及在签订劳动合同方面存在问题的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业。此次检查活动共检查用人单位150余家,涉及职工5765人,劳动合同均以全部签订。检查中,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还向所有被检查单位发放了《劳动合同法》宣传手册,并针对用人单位比较关注的《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双倍工资赔偿、违约金条款、无固定期限合同等相关规定进行了宣传教育,让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法有更全面的了解,在执行过程中更规范化与合法性。同时还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工资支付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情况、社会保险登记情况进行了检查宣传。
通过此次检查活动,使我区劳动合同法得到更有力的贯彻执行,减少年底前有关劳动合同法执行方面的投诉,有效保障了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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