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在上海工作交了大概1年左右的综合保险,请问这个保险费用可以取出来吗?能取多少比例。我现在保险在江苏,可以合并到江苏的社保吗?谢谢-养老保险常见问题


您好!本市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不能与其他社会保险衔接。外来从业人员离开单位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当月月底前携带《外来从业人员退工(注销综合保险)名册》办理个人综合保险注销手续。之前已经累计的缴费月份仍然可以作为老年补贴凭证领取的依据。用人单位为其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或者自2005年4月1日后,用人单位为其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在三年内累计缴费满12个月的,外来从业人员可以获得一份老年补贴凭证。之前注入综合保险卡内的金额可累计使用,但不能提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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