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能重复发放吗?-医疗保险常见问题


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能重复发放吗?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第十款的规定,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第三十七条规定领取相关待遇时,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能重复发放吗?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第十款的规定,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第三十七条规定领取相关待遇时,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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