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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申领住房补贴需要提供哪些证件和相关材料?-公积金常见问题


凡被确定为当年申领住房补贴对象的购房职工,履行审批程序时,应提供以下证件和相关材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2)、原有住房所有权证;(3)、夫妻双方单位分配福利住房、出资购房情况证明;(4)、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5)、住房情况登记表和财政预算调查表;(6)、购房手续:①购买新建住房需有正式购房合同文本、购房专用发票和进户证明;贷款购房的,还需附带提供贷款合同等与之相关的证明。②购买“二手房”需提供所购房屋所有权证、购房交易手续及交纳契税、费用凭证。(7)、如有下列特殊情况需提交以下相关证明:①专业技术人员需有资格证、聘任(任命)书;②证明学历工龄需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证书;③离退休人员需有离退休证;④职务、职称变动需有任职、任命文件;以上证件,夫妻双方单位福利分配住房、支付购房资金证明需提交α4纸原件一式二份,其余各项除需审验原件外,并需提交α4 纸复印件一式二份(市房改办、财政局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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