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常见问题

2017-04-04 08:00:01 无忧保
  1.什么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指参保职工或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期限和法定退休年龄后,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因年老或病残退出劳动领域,仍具有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另外,《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第九十七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   3.用人单位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答:《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依据国家统计局1990年1月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个部分组成。   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规定,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4.职工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答:《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月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印发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号])规定,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缴费。对于个人缴费基数设置上下限的主要考虑是,既能够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又能够避免退休人员之间的待遇水平差距过大。   目前,全国各地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统一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用人单位从职工本人工资中代扣。   5.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答:《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统一规定了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规定缴费基数统一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统一规定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6.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这项规定明确了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   7.什么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答:视同缴费年限是职工社会保险的一项法定权益。1995年,《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确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缴费年限和缴费工资挂钩的制度,同时明确“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号)规定,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参保职工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年限。   8.什么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标识设立的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账户,主要用于记载和核算参保人员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利息,以及积累额变动情况。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是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主要依据,个人账户以本人劳动时期的积累用于本人退休后的养老保障,主要体现个人的自我保障,也体现了个人基本养老保险权利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   9.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计息?   答:《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规定,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目前,《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这样规定既为个人账户保值增值规定了最低的记账利率,也为国务院随着实践发展完善政策留下了调整空间。   10.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是否可以继承?   答:《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个人账户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应属于个人所有,继承额按规定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11.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如何计发?   答:《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规定,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社会保险法》关于基本养老金计发的规定与国发[1997]26号文件的内容是一致的,区别仅在于将“基础养老金”改称为“统筹养老金”。   12.基本养老金的领取条件有哪些?   答:《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根据这项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计缴费满15年。   13.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个人如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答:《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14.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如何计发?   答:《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遗属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指为了减轻职工家属因办丧事而增加的经济负担,给予的一次性补助。抚恤金,指为了保证由死亡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不因供养人死亡而断绝生活来源,给予的基本生活费用。   15.我国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如何调整?   答:《社会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   建立正常调整机制的重要目的就是让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一样能够参与社会财富分配,分享经济发展成果。   16.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人员能否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答: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人员是否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法》在第十九条中作出原则性规定,即:“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这项规定所称“统筹地区”,是指省级行政区。“跨统筹地区就业”,是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17.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而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规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   18.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哪些特点?   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在筹资方式上,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加大了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新农保的补贴力度。第二,在制度模式上,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第三,养老金待遇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由政府全额支付的基础养老金,目前中央确定的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提高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这两部分待遇支付终身。政府建立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其标准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19.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对象有哪些?   答:《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20.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怎样缴费?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的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农村居民自愿选择、自主缴费,每年缴费一次,可以根据不同年份的收入情况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国家将依据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地方政府对农民参保缴费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不少于30元,记入个人账户。地方政府可以制定适当的激励政策,引导有条件的中青年农民选择较高标准缴费、长期缴费,以提高自己将来的养老金水平。   21.参保农村居民领取新农保养老金,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答:参保农村居民领取新农保养老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按规定参保缴费;(2)年满60周岁;(3)未按月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其中,在当地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已年满60周岁的不用缴费,可以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期限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数不少于15年。   2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怎样计发?   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1)基础养老金。目前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长期缴费的参保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水平。   (2)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月支付,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这是根据60周岁人口平均存活年数和利息等因素计算出的计发月数。例如:若个人缴费选择每年300元档次,地方政府每年补贴50元,缴费30年,平均年利率为3%,到60周岁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为16651元,除以139,每月个人账户养老金120元。加上基础养老金55元,就是175元。如果基础养老金、个人缴费和计息标准提高,新农保养老金将增加。

标签: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