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社会保险解读之社保关系转移-养老保险常见问题


一、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一)省内、省外参保人保险关系转入办理流程
1.有单位的参保人需由单位在地税申报参保缴费。没有单位的参保人带身份证、户口薄(必须是本市城镇户口居民,如果不是本市户口请按户口所在地办理,非本省户籍的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的不办理保险关系转入手续)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到地税征收大厅先办理缴纳当月社保费手续,缴费后的7个工作日,再凭在地税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原参保所在地的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社保局服务大厅1—2号窗口申请转入,并填写《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书》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经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发送至转出地社保局。
2.原参保所在地的社保局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
3.原参保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完基金转出60天后,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我局服务大厅1—2号窗口办理保险关系转入接续手续,审核无误后打印《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个人账户对账单》和《医疗保险关系转入个人帐户对帐单》。
二、社会保险关系转出
省内、省外参保人保险关系转出办理流程
1.参保人在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前,须先到端州区地方税务局办理减员手续,七天后方能到市社保局服务大厅办理转移手续。
2.参保人凭以下资料(详见2)到社保局服务大厅1—2窗口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和《医疗保险转移参保凭证》,带社会保障卡或医疗ic卡、金融存折到8号窗口办理医疗保险销卡(折)业务,参保人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和《医疗保险转移参保凭证》等相关资料到转入地社保局申请转入,转入地社保局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发送至转入地社保局,转入地社保局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医疗保险转移参保凭证》、《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发送并实帐划转至转入地社保局
所需资料:
本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需填写《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申请书》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障卡或医疗ic卡、金融存折。如本人不能办理的,提供委托书(需写清楚不能前来办理的原因,被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本人亲笔签名并按手指印)由被委托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代办只能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能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如果是国有企业固定职工,需提供职工工作档案(档案需有封条密封)。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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