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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请问在医院前期产检都是自费的,那生孩子住院时可以拉社保卡吗?-生育保险常见问题

2017-04-05 08:00:01 无忧保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身份证号码查询,您享受本市城保在职人员医保待遇。根据医保政策规定,若您在产科门急诊发生早孕检查与建册、产前检查、产后访视、产后42天康复检查等属于《城镇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项目》规定的生育补贴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享受医保待遇期间,若您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包括分娩住院),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待遇。2014医保年度内(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符合医保规定的住院费用需先由个人承担住院起付线标准1500元,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5%,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60000元,超过以上部分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您帐户内的历年帐户资金可用于支付住院的个人自负部分,历年帐户资金不足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若发生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自费费用及分类自负费用需由个人另外承担。出院时,持社保卡在医院结算即可享受相应医保待遇,无需事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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