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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社保卡业务流程-养老保险常见问题

2017-04-07 08:00:01 无忧保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南充市社会保障卡使用和管理,维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本流程所称社会保障卡,是指由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参保人员发放的,用于享受社会保障及其他社会服务的IC卡。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发放、使用及管理适用本流程。   第四条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对象为本市户籍人员以及依法享受本市社会保障及其他公共服务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第五条各区、县、县级市、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受理和发放工作。   第二章申请办理社保卡   第一条  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可以前往我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交通银行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时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一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等相关资料,并填写南充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   第二条  申领人员到办理银行网点银行领取。   第三章激活   第一条 持卡人领取到社保卡后,7个工作日内社保卡自动激活   第二条  持卡人凭社保卡到医保局启用医保功能,社保卡的医保功能激活后,原医保卡自动注销。   第三条  持卡人凭社保卡到医院或药店进行首次刷卡交易时,社保卡医保功能自动激活,原医保卡自动注销。   第四章挂失   社保卡挂失分为银行挂失和社保挂失两种。   银行挂失:持卡人在遗失社保卡后,应立即拨打银行服务热线进行电话挂失,然后前往银行营业网点,填写挂失申请书并缴纳挂失手续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对银行帐户做正式挂失处理。   社保挂失: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任意一种   1、持卡人凭银行出具的挂失申请书,在医保局社保卡服务窗口办理挂失,挂失时需填写南充市社保卡申领登记表,经办人员对参保人员信息核对无误后,冻结该卡的社保业务使用。   2、持卡人在网点办理挂失,挂失时需填写南充市社保卡申领登记表,经办人员对参保人员信息核对无误后,2小时内冻结该卡的社保业务使用,挂失卡24小时之内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自己承担。   第四章密码   第一条  社保卡初始密码:123456   第二条  持卡人交易时,连续6次密码输入错误,社保卡锁定。   第三条  忘记密码处理办法。持卡人携带有效证件到医保局社保卡服务窗口进行卡密码重装。持卡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社保卡,操作员核对持卡人身份后进行密码重装操作。   第四条  修改密码办法。持卡人携带社保卡可在医院、药店刷卡交易时修改社保卡密码。持卡人携带社保卡也可以到医保局社保卡服务窗口进行卡密码修改。持卡人需要输入6位新密码,并确认。   第五章解挂   持卡人找到丢失的社保卡后,应当办理解挂手续。解挂分为社保解挂和银行解挂,解挂必须办理以下手续:   1.社保解挂:持卡人出示合法身份证明和社保卡,社保卡经办员核对身份无误后进行解挂交易。交易成功后,持卡人需在社保卡挂失、解挂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并签名。   2.银行解挂:持卡人需出示合法身份证明、社保卡和解挂申请书,柜员核对信息无误后进行解挂交易。   第六章补领   社保卡发生丢失,并在办理挂失手续后10日内未找回社保卡的,持卡人可申请补领。补领手续如下:   1、在办理挂失业务的银行网点,填写社保卡申领登记表书,缴纳补卡费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银行对持卡人信息核对无误后,向持卡人补发空白的社保卡,同时完成社保卡上银行帐户的开立和启用,以及完成芯片社保信息写入和卡面印刷。   3、收取补领手续费,并开具发票,然后将社保卡返还给持卡人   第七章换卡   社保卡因损坏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时,可申请换卡,换卡流程如下:   持卡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在银行办理换卡手续,填写社保卡申领登记表,缴纳换卡工本费,银行对持卡人信息核对无误后,收回原卡进行作废处理,向持卡人补发空白的社保卡,同时完成社保卡上银行帐户的开立和启用,以及完成芯片社保信息写入和卡面印刷。然后将社保卡返还给持卡人。   第八章销卡   持卡人死亡、出国等,不再需要社保卡时,持卡人或者其亲属应办理销卡手续,销卡分为有卡销卡和无卡销卡。   第一条  有卡销卡。持卡人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和社保卡,在医保局社保卡服务点填写销卡申请书;经办人员完成销卡操作,向持卡人出具销卡申请书客户留存联;持卡人凭人社局审批通过的销卡申请书,在银行网点办理银行帐户销户手续   第二条无卡销卡如遗失的社保卡上银行帐户余额为零,按有卡销卡流程办理遗失的社保卡上银行帐户余额不为零时,必须首先办理挂失和补领手续,再进行销卡手续。   第九章应用范围   第一条  南充市内开通了定点药店和医院的医保刷卡消费功能。   第二条  领取社保待遇。通过银行代发实现参保人员享受养老金、失业金等各种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条  若需在四川省内其他市州使用社保卡的异地就医功能,需到南充市医保局进行登记备案。从2014年10月1日起,办理了医保异地备案登记的参保者持社保卡,可以到省内联网结算医院住院,出院时在医院直接结算。(暂时不能在异地定点药店买药)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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