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养老金如何支取?-养老保险常见问题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按法定退休年龄退休的,按这一通知规定的标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一次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储存额,不计发基础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基础养老金计发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标准,为本人账户储额除以120。
在上述通知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职工,除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外,还按月领取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条件和缴费年限条件仍按原办法不变。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和年度调整方法与原附加养老金相同,但缴费年限计算到上述通知实施时(1997年)截止。调节金不分退休年度,全部按上述通知实施时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0%计发,并入过渡性养老金。
在上述通知实施前的退休人员,按原养老金水平进行结构调整:基础养老金改为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0%,原附加养老金改称过渡性养老金,年度调整方法不变。基础养老金调整后减少的差额作为调节金并入过渡性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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