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城1.6万低保人员获赠商业医保


【导读】:历城区投入200余万元以每人120元的保费为全区1.6万余名城乡低保人员购买大病补充医疗商业保险,每人保险年度赔付封顶线为20万元。2012年,历城区以同样标准继续为城乡特困群众购买保险,并将尿毒症门诊透析费用纳入了保险救助范围,扩大了特困群众受益面。
柳埠镇大会村村民刘丙臣,患有残疾。2011年2月,不慎从树上摔下,致肺部积水,股骨骨折,住院不到一个月,就花掉了5.4万元医疗费,使本来贫寒的家庭雪上加霜。正在全家一筹莫展时,政府给送来了2.7万元报销款,其中新农合报销1.51万元,商业保险赔付金1.19万元,避免了刘丙臣一家因病返贫。同刘丙臣一样,历城区城乡特困群众正在享受着新的医疗保障体系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实惠。“看病难、看病贵”一直是医疗改革的难点、社会关注的热点,而经济困难群体的看病之路更是难上加难。自去年以来,历城区紧紧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健全和完善城乡医疗保障体系,特别是在全省率先实施城乡特困群众大病补充医疗商业保险惠民政策,有效缓解了特困群众看不起病或因病返贫的状况,拓展了阳光民生工作。
新农合和城镇医保虽已覆盖全区,但由于保障能力有限,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和风险还比较突出。对于城乡特困群众来说,一个人的大病,全家受拖累,几年难翻身。面对这样的问题,历城区创新性地提出了“政府投保,卫生管理,商业运作,部门配合,群众受益”的工作举措。
2011年,历城区投入200余万元以每人120元的保费为全区1.6万余名城乡低保人员购买大病补充医疗商业保险,每人保险年度赔付封顶线为20万元。2012年,历城区以同样标准继续为城乡特困群众购买保险,并将尿毒症门诊透析费用纳入了保险救助范围,扩大了特困群众受益面。
通过近两年的实践证明,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对特困群众实施大病补充医疗救助工作,不但可以发挥保险公司的专业优势,为患病群众提供快捷、高效服务,而且可以弥补单纯通过行政手段进行救助的不足,避免人为因素,体现了公平救助,同时还可以节省取证、调查、赔付等各个环节的大量人力、物力资源,减轻了社会管理负担。
据了解,2012年1月至11月份,历城区共有191名、237人次特困群众得到大病补充医疗商业保险救助,累计发生住院医疗费用680余万元,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报销290余万元,保险赔付160余万元,特困群众自负费用比例从57.43%下降到33.79%。
急困难群众之所急,想困难群众之所想,历城区把医疗保障贯穿在了特困群众看病就医的全过程。为避免特困群众患大病后因交不起医疗费用而无力治疗或延误治疗,历城区从2011年7月开始,设立200万元农村特困群众大病住院医疗费用周转金,作为应急资金。为进一步方便群众看病就医,从2012年6月1日起,历城区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时不用交纳押金就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出院时只需交纳按新农合政策报销后自己承担的少量费用。
历城区在全省率先引入城乡特困群众大病补充医疗商业保险和农村特困群众大病住院医疗费用周转金救助模式,初步构筑起以新农合城镇医保为基础,以大病周转金为应急,以商业保险救助为补充,以大病医疗救助为辅助的“四位一体”医疗保障体系,为全区特困群众撑起了健康保护伞,使广大特困群众真正实现了“病有所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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