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社保缴费基数新变动
【无忧保导读】最近不少朋友聊到乌鲁木齐社保缴费话题,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根据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2017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及部分险种缴费费率调整的通知》(乌人社办【2017】161号)的要求,现将启用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1、2016年全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6882元,月平均工资4740元。
2、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按上年度自治区月平均工资4740元作为缴费基数;对从事灵活就业且收入较低的人员,可按上年度自治区月平均工资的60%或50%,即2844元或2370元申报缴费基数。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额按参保人员选定缴费标准的20%缴纳。
3、2016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4783元。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5%,退休人员缴费比例为4%,大额医疗补助金缴费比例为0.5%。
此外,2017年度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如下图:
二、市社保局扣缴社保费时间安排
1、市社保局自2017年6月起,每月将在2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按照新的缴费标准划扣当月社保缴费。
2、2017年1月至5月因缴费基数发生变化,需补交办理1月至5月基数差的,市社保局计划2017年7月进行1月至5月基差批量划扣。此外,请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相互转告,并在社保费划扣之日前,足额存入社保费,确保划扣成功,正常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