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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宁社保转移操作指南

2017-07-12 08:00:03 无忧保

  2017年南宁社保转移操作指南

  【无忧保导读】最新我们南宁的小伙伴提问小编关于社保转移的相关疑问,南宁社保(跨省)转移涉及【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省转移两方面。社保转入办理条件如下:已在南宁市办理参保登记的人员;非广西户籍的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所需材料如下:  

  1、依转入险种由参保人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或《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网上下载或现场填写)

  2、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持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参保(合)凭证》

  4、委托他人代办人的,出具的参保人的委托书1份(委托书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及按手印,并注明委托人及受托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委托办理事由);受托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南宁社保转移办理时间

  1、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2、周一至周五:9:00 – 12:00,13:00-17:00

  3、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西乡塘管理部

  周一至周五:9:00 – 12:00,13:00-16:30

  南宁社保转移办事流程

  1、参保人员提交按上述规定的材料,我局在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2、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我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邮寄至我局并划转转移基金

  3、我局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和转入基金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业务

  4、在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时,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或要求补充的相关材料

  2017年南宁社保转移操作--办理机构: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各城区管理部;兴宁管理部:民主路14-8号工商银行2楼(民主古城路口);江南管理部:白沙大道138号江南新兴苑住宅小区内新兴苑会所3楼;青秀管理部: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国贸大厦旁)。此外,如果您还有更多南宁社保转移相关信息想了解还请关注无忧保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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