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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职工怀孕工资、假期待遇

2017-09-18 08:00:01 无忧保

随着二胎政策的开放,部分女性职工比较关注怀孕期间待遇问题,以及异地生育如何报销。本文就为大家详细介绍。

女职工保胎假期间工资待遇标准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怀孕,发生流产先兆,早产先兆经医生诊断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休息,但不计入医疗期。在休息期间,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怀孕女职工假期待遇标准

怀孕女职工按医疗部门的要求,领取《天津市孕产妇保健手册》,记录约定的产前检查时间。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其所在单位应当将产前检查时间记为劳动时间(含路途及候诊时间)。产前检查时间应作为出勤对待。

女职工异地生育如何处理

参保职工在异地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等,先由个人垫付,由用人单位统一向登记参保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费用的审核及支付标准,按照本市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长期派驻异地的职工,可以到本人在当地选定的2所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产或就医。参保职工提供的医疗收据应为当地财政部门监制的医疗机构统一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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