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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报销类商业保险如何购买

2017-10-03 08:00:01 无忧保

随着物价的不断上涨,医药费用成为当下不得不考虑的一项大支出。自此,社保是覆盖广底保障的局限性就暴露无遗。其规定的药物报销品种及范围。那么在生病后充足的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该怎么解决呢?在这个时候商业保险就解决你的困境。所以,投保一份医疗险是必要的。正所谓患难之间显身手。

以友邦附加添益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来说,其适用年龄是30天至60周岁。主险产品是医疗保险,附加意外保障、以及意外医疗费用报销。该产品保障范围及年缴费见如下:

投保年龄年缴费缴费期保障项目和金额保障期
0岁-50岁53.00元1年

意外医药费报销5000元

1年
1岁-1岁118.00元至69周岁

意外医药费报销5000元

至69周岁
3岁-3岁118.00元至69周岁

意外医药费报销5000元

至69周岁
0岁-60岁119.00元1年

意外医药费报销5000元

1年
18岁-55岁128.00元1年

意外医药费报销10000元

1年
38岁-38岁128.00元1年

意外医药报销10000元

1年
1岁-1岁224.00元1年

意外医药报销10000元

1年
18岁-45岁788.00元1年

意外医药费报销10000元

1年
1岁76.00元1年

手术费补偿2000元

意外医药费报销3000元

每日住院20元

意外医药补偿3000元

1年
39岁128.00元1年

意外医药费报销10000元

1年

保障责任:

一、一般意外医药费用补偿金

一般意外医药费用补偿金等于在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已发生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不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外的药品费用。

上述"实际的医药费用"以当地卫生局或当地政府核准的收费标准为限。给付范围包括医生诊断、处方、手术费、救护车费、住院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X光检查、护理、医疗用品等在医院内发生的费用。每次意外事故给付的一般意外医药费用补偿金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外意外药品费用补偿金

若被保险人已从公费医疗及社会医疗保险取得意外医药费用补偿,本公司除按上述第一项给付一般意外医药费用补偿金外,还将给付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外意外药品费用补偿金予被保险人,该金额等于在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已发生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药品费用(仅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外的药品费用)。每次意外事故给付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外意外药品费用补偿金以一百元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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