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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享受哪些生育保险权利?

2017-10-07 08:00:01 无忧保

为人母是一个女性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但是伴随着生育常常需要女性停止工作。为了确保女性的权利,购买生育保险十分必要。生育保险国家规定的保险,女性因为怀孕和分娩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那么,女性享受哪些生育保险的权利呢?

(1)生育津贴。产假期间本人原工资照发,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企业或女职工予以补偿。

(2)生育医疗费用。女职工怀孕后,在规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就诊,因生育或者流产所需符合规定项目和标准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和医药费等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3)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假之后的医疗费由医疗保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对符合享受90天及90天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生育保险基金发给不低于职工年平均工资2%的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5)计划生育手术费。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要提醒的是,生育险必须靠单位才能上交。如果单位不给交,女性职工可以单位协商,通过单位办理,自己缴费。但要注意一点,生育险是要交费1年以上,生育才给报销和补贴的,一定要在怀孕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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