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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断后再缴医保需重新计算缴费年限?

2017-12-06 11:32:17 无忧保

  无忧保社保知识早报:媒体曾报道了这样一件事,让大家的目光才集中到了社保卡的金融账户上。广州市民彭女士的同事病故了,近日她陪同同事妻子杨女士办理社保卡的销户手续。到银行进行资金清算的时候被告知,同事社保卡中医保个人账户的钱能够取出,但金融账户中10多万元的异地就医零星报销款不能取出,原因是金融账户没有激活。

  断后再缴需重新计算缴费年限:

  只能按遗产方式处理,从云南赶到广州的杨女士只能选择把三位法定继承人叫到银行现场办理。

  通过公证委托一位继承人办理取现。

  不论选择哪种方式,没激活金融账户,都是个麻烦事儿。

  那么会有人问,医保的零星医疗费报销能否选择发到自己提供的银行账户呢?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的,按规定应拨付至参保人社会医疗保险凭证账户,即社保卡的金融账户。

  这两种情况除外:

  参保人已终止参保且社会医疗保险凭证账户销户的,可将医疗费拨付到参保人本人的其他银行账户。

  参保单位为参保人垫付医疗费的,可将医疗费拨付至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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