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社保知识早报:之前在济南缴纳社保,社保缴费到2018年1月,1月底跳槽回到烟台工作,户口在烟台,单位从2月份开始缴纳社保,转移手续还没办理,医保待遇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社保转移是个人办理还是单位办理?个人办理转移的话是去哪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对此回复:您好!
1、医疗保险待遇何时开始享受,看您济南转入时医疗保险的起始时间。
2、社保转移业务可个人携带材料办理,也可由单位携带材料办理。
3、请携带材料前往您单位缴纳社保所属社保机构办理。
4、外地人员转入烟台,城镇户口所在地为烟台,且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没有年龄限制,您在烟台交上保险后即可办理转移手续;如户口不在烟台本地,通过企业缴纳保险后,除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外,男的年龄不允许超过50,女的年龄不允许超过40,若超龄必须在烟台缴纳满10年方可转移。从外地转入烟台,需携带原参保所在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如转入烟台单位接收加持身份证复印件,如个人挂档缴费加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年龄男的超过50,女的超过40也需加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注:如您在XX参加过符合国家规定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相应的需要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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