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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新政实施 下月起生娃费用医保实报实销

2018-09-06 08:00:01 无忧保

无忧保社保知识早报:生孩子医保报销从定额支付变为实报实销、保障范围从参保人扩大到整个户籍城乡居民。昨日,东莞市社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酝酿1年之久的生育保险新政下月开始实施。生育保险将实行单位缴费,个人免费的原则,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参保人的生育医疗费用将得到全额支付,上不封顶。此外,产检和计生手术费用也能得到报销。享受待遇的人群也进一步扩大,从以往的参保人覆盖到全市户籍城乡居民。参保人要在怀孕后到计生部门和选定医院,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惠民亮点

A

保障范围扩大

参保人和户籍城乡居民全覆盖

新生育保险制度实施以后,原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都将全数覆盖在内,具体包括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此外,东莞还在新生育保险制度建设方面大胆偿试创新,将广大适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也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参照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市社保局医保科长袁鹰在会上解释,“适龄户籍居民,是指在法定结婚年龄和法定退休年龄之间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以现有规定,是指女性在20-55岁,男性在22-60岁之间这部分人群。

据了解,生育保险制度实行以后,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城乡居民的生育保险费全部由财政缴纳,城乡居民个人也不用缴纳。两者合并计算,全市共有约500多万人因此受益。

B

待遇标准提高

从定额支付走向实报实销

新规定实施后,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市社保局表示,调整后参保人生育保险待遇水平,较此前有大幅提升。据了解,原先虽然没有独立的医疗保险,但是从医保基金中划出了一部分支付给参保人。具体标准是顺产2000元,剖腹产3500元。如果是参加了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还能获得1500元的额外津贴和800元独生子女津贴。

今后的生育保险待遇,将从“定额支付”走向“实报实销”。生育医疗费用,按实际医疗费用核付,如果符合相关规定,将得到100%报销,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

生育津贴,则结合月平均工资及假期天数计发。其中在生育医疗费用这一块,除了生产分娩的医疗费能报销外,今后产前检查和计划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比如上环或取环、输卵管结扎手术、人流或引产手术等也能报销了。此外,职工还享受生育津贴的待遇。

实操指南

怀孕后就要前往计生部门登记确认

按照东莞市生育保险新制度有关规定,生育保险参保人应按要求及时申报登记人口计生信息,并接受计生技术服务管理,才能申请相关生育保险待遇。因此,市社保局提醒女性参保人,在确认怀孕后,要到所属镇街计生部门办理计生登记,然后再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生育就医确认。

只有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后按要求就医,才可享受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如果未按规定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先垫付。之后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的规定时间内,持所需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生育保险医疗费用补贴。其待遇标准按照市内同级医院结算标准或标准的70%-50%,不足标准的据实支付,超出标准的部分不予支付。

办理条件与流程

●办理条件与人员范围:①生育保险累计参保缴费满1年以上;②已按规定在东莞市内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且生育登记信息已传输至我市社保部门;③办理生育就医确认业务时正常参保缴费。

●办理地点:参保人拟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

●所需资料:①《东莞市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②《东莞市母子保健手册》首页及产前检查记录页原件及复印件;③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④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以上②-⑤资料核实原件存留复印件。

●办理流程:参保人到拟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相关申报资料,申报资料完整无误并通过社保卡密码验证的,就医确认即时生效。

●市社保局提醒:生育就医确认生效前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及生育就医确认生效后非急诊、抢救,在已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外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均不予支付。

报销方式

现场结算或生育后一年内到社保部门办理

今后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也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医院现场报销。参保人只要在东莞市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并且生育登记信息已传输至社保部门,就可凭《东莞市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东莞市母子保健手册》等资料,在拟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就医确认手续,资料无误并通过社保卡密码验证的,就医确认即时生效。

参保人办理就医确认后,其在已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生育的医疗费用,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现场结算报销。生育就医确认生效后,参保人在已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产检或生育的,须主动出示身份证、社保卡及《东莞市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第二联,并通过社保卡密码验证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现场结算报销手续,不需再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如果参保人员因下列原因未能在医院现场结算的,可以在生育后一年内或达到享受待遇条件一年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到社保部门办理报销手续时,需要提供《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医疗收费收据原件及诊断证明材料、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会保障卡等规定的材料,社保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待遇核付工作。

账本

月入5000元 生育津贴可拿16000多元

按照规定,生育津贴按照参保人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对于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如今也有了明确的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例如,王小姐所在单位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她顺产休了98天的产假,那么她将获得5000元/30×98天=16333。33元津贴。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如果未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登记,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造成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向职工支付相关费用。

用人单位未足额申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造成职工生育津贴损失的,也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用人单位未将生育津贴足额支付给职工,逾期不改正的,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20000元罚款。

社保答疑

问:参保人办理生育保险报销的时限?

答:参保人生育时累计参保满12个月的,应在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一年内办理;生育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的,应在累计参保满12个月后的一年内办理。

问:用人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吗?

答: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可以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1年内,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问:失业人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答:职工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符合本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全国十三五规划明确全民参保计划,将在2020年前基本实现。全民参保是政策指向也是新的市场空间,无忧保坚定信念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努力做国家全民参保计划的践行者。

小编有话说:谢谢这么优秀的你来看文章,有什么想对小编说的尽管来吧,大家的支持就是我们的动力,欢迎大家踊跃发表疑问,欢迎吐槽,社保生态圈群:24806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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