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社保知识早报:2018灵活就业社保缴费新规!做如下介绍。
2018灵活就业社保缴费新规
据了解到:自2018年1月1日起,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均可按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其中,对暂不具备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单独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独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期间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今后不得补缴。
已按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变更参保险种的,于每年12月25日至次年1月20日集中办理。在市内三区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到指定的交通银行社会保险代扣代缴经办网点办理变更事项;在其他区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到当地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变更事项。
非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满一年后,申请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不受集中办理期的限制。
灵活就业人员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其办理参保手续当月之前的六个月内,中断缴费不超过三个月的,中断期间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可以按规定补缴。中断期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补缴。
以上就是对2018灵活就业社保缴费新规的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希望能够有所帮助。如果还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社保方面的问题,可以免费拨打热线:400-111-8900。
无忧保遵循市场规则,响应政策号召,努力充当个体社保强力推手,解决个体用户社保及公积金咨询、缴纳、转移、手续代办等需求,并做好代理商招募、选拔和运营工作,发挥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保障个体社保权益,努力实现让人人拥有安定的未来的使命。
小编有话说:谢谢这么优秀的你来看文章,有什么想对小编说的尽管来吧,大家的支持就是我们的动力,欢迎大家踊跃发表疑问,欢迎吐槽,社保生态圈群:248069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