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口径

2016-09-28 17:01:16 无忧保

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口径1、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基数由单位按照201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收入申报,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核定,核定后的职工缴费基数原则上不得变更。

2、市本级(包括莲都区)用人单位职工2014年最低月缴费基数为2160元,最高月缴费基数为10800元。

各县(市)用人单位职工2014年最低月缴费基数可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2160元。

3、灵活就业人员(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下同)由本人自行申报月缴费基数,最低月缴费基数为2160元,最高月缴费基数为10800元。未在规定期限申报的,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最低月缴费基数核定。

4、社保经办机构核定职工缴费基数时,个位数作“四舍五入”处理(即个位数为零)。

标签:   缴费基数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