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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知12 门诊特定项目

2016-10-19 08:00:16 无忧保

一、范围对象

    参保人员患以下疾病,可以申请相应的门诊特定项目:

    (一)尿毒症透析;

    (二)恶性肿瘤化疗放疗;

    (三)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

    (四)重症精神病(精神分裂症、重症抑郁症、伴有精神病症状的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症、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

    (五)老年性白内障在门诊进行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植入术;

    (六)家庭病床(限职工医保);

    (七)再生障碍性贫血;

    (八)血友病。

    以上项目均需在具有相应门诊特定项目诊断认定资质的医院进行认定,其中项目1实行约定管理;项目3、6费用自费后至社保经办机构报销(详见《苏州市区零星报销办理须知》)。

    二、所需材料

    (一)《社会医疗保险证》;

    (二)《社会医疗保险病历》;

    (三)社会保障卡

    (四)医院专科主治以上医师填写、医院医保主管部门盖章的《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定项目登记表》;

    (五)依据(病理、影像检查报告或出院记录等)。

    三、受理地点

    吴中区社保中心办理。

    四、受理时限

    法定工作日。

    五、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当天可予办结。

    六、政策依据

    (一)《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102号);

    (二)《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管理办法》(苏人保办[2010]31号);

    (三)《苏州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免费服药和服药后安全检测项目实施方案》(苏府办[ 2011] 153号)。

    七、苏州市区门诊特定项目诊断认定资质医院一览表

门诊特定项目

诊断认定医院

 尿毒症透析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第二医院,苏州市立医院本部、北区、东区,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苏州市中医医院,苏州九龙医院。

恶性肿瘤

化疗放疗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第二医院、儿童医院,苏州市立医院本部、北区、东区,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苏州市中医医院,苏州九龙医院,苏州吴中人民医院,苏州木渎人民医院。

器官移植后的

抗排异药物治疗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第二医院,苏州市立医院本部、北区、东区,苏州九龙医院。

重症精神痛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苏州市广济医院。

老年性白内障

在门诊进行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植入术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第二医院,苏州市立医院本部、北区,苏州九龙医院,苏州市眼耳 鼻喉医院,苏州平江医院,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医院,吴中区人民医院,解放军100医院,苏州眼视光医院,苏州高新区横塘人民医院,苏州海维视眼科诊所,苏州理想眼科医院,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甪直人民医院,东山人民医院。

 家庭病床

经卫生局批准,取得家庭病床设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详询社保经办机构

再生障碍性贫血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第二医院、儿童医院,苏州市立医院本部、北区、东区。

 血友病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第二医院、儿童医院,苏州市立医院本部、北区、东区。

 

标签: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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