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启动的青海省综合医改试点工作中,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从510元提高到550元。”青海省卫生计生委体改处副处长张守顺31日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说。
从今天上午召开的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了解到,2013年青海省安排资金39亿元,持续提高城乡社会保障水平。出台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险政策,提高了城乡居民低保 和工伤保险等补助标准,统一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并将筹资标准提高到470元,医保待遇水平居全国前列。率先在全国出台实施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办法,城乡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等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的人员分别达到89. 5万人、164. 77万人、40. 9万 人、52万人、38. 51万人,分别较上年增加3. 5万人、9.4 万人、10.9万人、2.8万人、0.6万人。全省新农保和城居保参保率分别达到91%和75%,分别超目标1个和5个百分点。高龄补贴和老年人优待政策全面落实,困境儿童救助范围进一步拓展,社会福利和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同时,安排资金33亿元,着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实施 “先住院后结算”服务模式,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 支付比例提高到76%。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基本药物配备率达90%以上,部分医 疗服务项目收费价格得到合理调整。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 服务能力,加大基层医药人才培训力度,大力推进医疗卫生 基础设施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落实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继续推进“康福家行动千村万户工程”,创建820个示范村、 5191个示范户,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养老长效机制,提高了 8 项计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全面推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 检查项目。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 03‰。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13年,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低保、城乡医保、工伤保险等补助标准,各项保险参保人数稳步增加。建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大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性救助力度,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一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小财政办大民生,将财政支出的75.6%用于民生建设,促进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公平,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以及新农保、城居保,还有八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和支出都比上年有大幅度增长, 各项保险待遇水平继续走在西部和全国前列。
透过这一串串数字折射出的一项项骄人成绩,让群众感受到浓浓的暖意。 2013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土地征收时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通知》,这是我省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完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而出台的一项新政。 省人大代表、西宁市城北区区长韩向晖介绍,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按征地时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定比例筹集,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村集体补助构成。如今,在西宁市北山危岩体综合治理中整体搬迁的朝阳村和寺台子的820户被征地农民均享受到养老保险政策。
近几年,我省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目前人均基本养老金为每月2285元,居全国前列。相对于全国规定时间节点,全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提前两年实现全覆盖。全省建成各类老年福利设施307所,机构养老床位达到1.2万张。各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提供预防、医疗、保健、护理、康复和心理咨询等服务。高龄补贴发放范围由原来的80岁以上老人扩大到了70岁以上,全省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达到25.8万人。
2013年,全省提高了城乡居民低保和工伤保险等补助标准,统一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并将筹资标准提高到470元,医保待遇水平居全国前列。率先在全国出台实施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办法,城乡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等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启动了社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月发放临时物价补贴。
“我一直从事社区的低保工作,这几年,政府不断增加对城乡低保群众的投入,2013年,全省调整提高城乡低保分类施保补助标准,这也是全省自2005年和2007年分别实施城乡低保分类施保政策以来,首次提高分类施保补助标准,城市低保由每人每月310元提高到330元,农村低保由每人每年1924元提高到2044元。这些民生政策让生活困难的群众感受到了来自政府更多的温暖。”省人大代表、西宁市城西区社区干部王国荣说。
城乡居民2013年青海全民社保水平统计报告指出;;;;;;;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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