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5月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指出禅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将从360元~3600元间共设10个档次,对应月缴费在30元~300元之间,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可自主选择一个档次按月缴费。
养老缴费设10个档次
去年佛山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文件的通知》,禅城区人社局今年按照实际情况,起草了《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在5月8日前在禅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禅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将改称为禅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缴费标准将设为每年360元、480元、600元、720元、84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10个档次。对应的月缴费标准为30元、40元、50元、60元、70元、80元、100元、150元、200元、300元10个档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自主选择一个档次按月缴费。
三类参保人可一次性
补缴养老保险费
据悉,禅城农村居民及城镇居民中的特殊困难群体养老保险制度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禅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居民可自愿申请一次性补缴不超过15年的养老保险费。
制度实施时年满45周岁且不满60周岁的居民,应按期连续缴费达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年龄时,也可自愿申请一次性补缴累计年限不超过15年的养老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