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卫生局探索建立职工医保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同步将民政大病二次救助纳入医保平台实行病人出院一站式服务。巩固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城乡居民医保业务改革试点成果等,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继续保持每人每年540元。同时,该市卫生局稳步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鼓励引导各医疗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优先配备、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完善药品价格公示制度等,进一步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巩固药品及一般医用耗材零加成改革成果,药品价格下降49.55%,一般医用耗材降价15%,累计让利群众近1780万元。此外,该市卫生局在免费为市民提供1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推行“先住院后结算”服务模式,完善无节假日门诊等20项便民惠民措施方面,为群众就医提供了便捷,患者医疗负担明显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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