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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关于养老保险延迟纳税条款解读

2017-03-12 08:00:01 无忧保

延迟纳税作为政府推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发展的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关键要把握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秩序,统筹考虑,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效用。 
在国际金融危机蔓延和国内经济增长趋势放缓的背景下,积极推进养老保险延迟纳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不仅有助于增强个人的养老意识,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而且有利于推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并对培育养老金市场,促进金融市场发展和创新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同时由于这项政策的实施涉及利益群体较多,影响面广,如何从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整体框架出发,深入全面理解金融30条相关养老保险延迟纳税政策的研究范畴和覆盖对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义 
金融30条推进养老保险延税政策实质上是国家通过积极的财政税收政策来促进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减轻个人对未来养老保障的忧虑,提升居民的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增长,其重要意义主要表现以下三个方面: 
将有利扩大内需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目前国内经济出现了明显放缓的趋势,导致这种趋势的主要因素为需求不足,尤其是消费需求不足。而我国居民消费不足的主要原因是各种社会风险比较大。世界银行在多份报告中指出:中国居民储蓄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未来养老金发放及医疗卫生和教育成本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而在各种社会风险中,老年风险是最主要的风险,中国已成为世界上人均寿命最长的低收入国家。因此,通过实施养老保险延迟纳税政策可以切实降低居民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成本,提高补充养老保险的替代率,减少居民用于养老的储蓄,有效提升居民的消费水平,促进经济发展。同时,养老保险长期积累的大量稳定资金,能够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原动力,有效促进社会经济的迅速增长。 
有利于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目前,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过高,收支缺口较大,以企业年金为代表的补充养老保险发展缓慢,替代率较低,个人自我保障能力不足。而造成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个人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缺乏国家税收政策的支持。目前企业年金只是企业年金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可以免税,个人缴费必须在税后缴纳,完全以养老保险为特征的商业保险也没有任何税收政策支持。“金融30条”明确提出“研究对养老保险投保人给予延迟纳税等税收优惠”,实际上传递了国家以税优政策促进补充养老保险发展的明确信号,通过税优政策实质性地降低个人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成本,使个人在职期间储存一定比例的收入。在不降低养老保障总体收入替代率的前提下,逐渐降低公众对基本养老保障统筹的依赖,缓解财政压力,最终有利于养老保障体制中国家、企业、个人各负其责,建立可持续的养老保险机制。 
促进养老金市场发展 
养老保险延迟纳税政策的推行,有助于合规、符合税优激励的养老金的快速积累;养老金市场与金融市场的良性互动,有利于以市场化手段实现改善民生,降低社会风险。快速积累的养老金资产历来是金融市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养老金市场建设已成为金融市场转型和发展的重要内涵和动力。在发达市场中,养老金通常占资本市场资金量的三分之一左右。国际经验显示,养老金作为机构投资者对金融市场总量与结构、金融创新进程的深化,对金融整体风险管理框架的构建,均会产生重大的制度变迁效应。同时养老金市场的发展,可以带动包括服务于长期投资的资产管理机构、投资咨询机构、账户管理机构的发展,有利于加快形成产品创新中心、金融资产管理中心、金融服务中心。 
基本路径 
在我国3大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中,只有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和领取是完全免税的。因此,金融30条提到的给予投保人延迟纳税的养老保险应是指除基本养老保险以外的补充养老保险,包括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和第三支柱个人储蓄(商业)养老保险。但是,延迟纳税作为政府推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发展最重要的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关键要把握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秩序,统筹考虑,全面推进,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效用。 
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具有递进关系 
按照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发展思路,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的原则,强调政府责任;企业年金作为第二支柱的主要形式,是企业和个人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重要补充养老保险,主要体现企业和个人责任;第三支柱的个人储蓄性(商业)养老保险是继基本养老和企业年金之后的有益补充,主要满足较高收入者的保障需求,一般依照个人经济情况自愿购买,收入越高,投保动机越强。因此,从外在相关性看,企业年金作为基本养老替代性最强的补充养老保险,“金融30条”并不排斥将企业年金投保人作为养老保险投保人纳入延迟纳税等税收优惠的研究范畴和对象;从内在逻辑看,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存在着公平性由高到低、覆盖人群由多到少、保障水平由低到高的依次递进关系。因此,养老保险的税优政策应当按照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发展秩序,从基本养老保险(已免税)——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路径推进和惠及。 
可行性 
个人缴费延迟纳税政策具有迫切的政策需求。近年来,我国企业年金市场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企业年金规模由2000年的200亿增加到了2007年的1519亿,缴费职工人数达到929万人。但是从近两年的发展情况看,由于税收优惠政策激励力度有限,企业年金市场发展速度远低于人们的预期。目前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以在成本中列支,而个人缴费只能在税后缴纳。正是因为缺少个人税收方面的激励政策,不少企业提出要降低个人的缴费比例,许多企业在设立企业年金计划只要求员工象征性地缴纳1元钱,使得企业年金个人缴费机制名存实亡。从上海的情况看,为规范和促进企业

标签:   养老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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