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巢湖市居巢区凤凰山街道的王大爷,多年来靠在多家单位做临时工维持生计,却享受不到养老金。按巢湖市原先方案规定,临时工必须是在该企业工作满十年才可申请参保。新方案规定,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临时工,凡2010年12月31日前为本市城镇非农户籍,与城镇国有、集体企业或单位形成劳动关系,2010年12月31日前已经超过或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未参保人员,都可以通过一次性补缴费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长期临时工可补缴费参保,延续缴费至55周岁再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原来未参保的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照自愿自费原则,现在也可申请补办养老保险。参保成功后,参保人员就可享有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加构成的基本养老金。此举将让上万巢湖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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