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劳动部门了解到,我市将对非“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进行调整,由原来按其基本养老保险费的15%给予补贴,调整为按其基本养老保险费的30%给予补贴,新调整的补贴标准自今年4月1日起执行,“4050”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仍按基本养老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
此次非“4050”灵活就业人员调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是我市劳动保障部门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关注民生,进一步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稳定就业状态,减轻个人缴费负担的一个具体举措。
据介绍,我市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今年是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发放的第二年,今年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于9月1日开始发放。今年劳动保障部门将简化发放程序,采取的措施:一是简化手续。对2007年继续享受社保补贴政策的灵活就业人员,不需要再单独开具灵活就业证明和签订灵活就业协议,只需填写灵活就业申请表即可申请办理2007年灵活就业补贴。二是统一发放地点。发放地点统一设在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三是集中发放。在规定时间里按区集中发放。在9月末将完成2007年社保补贴发放目标任务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