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可参保
据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周平介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的参保人群,主要是指从1982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居民,因土地被政府依法征收并进行了城镇居民身份登记、且在2007年12月31日前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员(以下简称原征地农转非人员)。统计显示,目前,这部分人总数将近100万人。
从4月1日起,原征地农转非人员都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要参保的人员可准备相关手续,如户口薄、身份证、照片等资料,在社区领取申报表和委托书,到原征地时所在的街道或乡镇社区社保所申请参保。
自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原征地农转非人员,应在2009年6月30日以前完成申报,逾期不再办理。
分年龄段缴费
据介绍,原征地农转非人员的缴费方式,要根据其年龄划分不同年龄段,所以缴费标准也不一样。
以2007年12月31日为界,原征地农转非人员分为老龄人员、“4050”人员和中青年人员三类人群。
老龄人员的范围是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以上的。符合这个年龄段的人,年满75岁以上的每人按1.5万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75岁以下的,在1.5万元的基础上,按每相差1年增加1300元的标准缴纳。完清缴费后,按企业退休人员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450元按月发给养老待遇。
“4050”人员主要是男年满50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5周岁的,这类人的缴费标准是每人41000元。
中青年人员为男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40周岁,缴费标准为:缴费基数×费率(20%)×本人应缴费年限,缴费基数按2006年度我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9215元的60%确定。
补贴最高达80%
据悉,原征地人员缴费所需资金由本人和政府共同承担。
1982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的征地农转非人员,本人只承担20%,政府补贴80%。1995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的征地农转非人员,本人承担35%,政府补贴65%。1999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的征地农转非人员,本人承担45%,政府补贴55%。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的征地农转非人员,本人承担50%,政府补贴50%。
如某女,其年龄段符合“4050”范围,2005年11月被征地农转非,2007年底已年满53岁,一次性缴费41000元,财政补贴后,个人只付20500元,从年满55岁的次月起,其每月可以领养老金。
和“城保”接轨
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在设计上,也考虑到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接轨,也鼓励参保人员继续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如果“4050”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继续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5年以上的,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而中青年人员一次性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鼓励引导其通过就业继续参保缴费,直接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
2008年1月1日以后的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缴费方式和待遇与原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一样,但新征地农转非人员没有财政补贴,这部分人的缴费从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里面扣除。
新征地农转非人员,主要是指2008年1月1日以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因土地被政府依法征收、并进行了城镇居民身份登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法批准之月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