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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社保范围将覆盖在编僧尼

2017-03-23 08:00:02 无忧保

社保对僧尼一视同仁

人大代表、昌都地区类乌齐县类乌齐寺活佛嘎松尼玛认为,西藏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推进寺庙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很重要。他说:“没有好的秩序就不能更好地利益众生,就没法普渡众生。”他建议,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坚持平等原则。

人大代表、扎什伦布寺拉康·洛桑多吉喇嘛说,去年的寺庙管理创新,使扎什伦布寺的寺规得到了规范,医保、社保等关心关爱僧尼的新政策使全寺僧众直接受益,60岁以上的老年喇嘛每个月都可以领取养老金,养老、治病都不用发愁,少了后顾之忧的僧人就可以更专心地学经利众。

2011年11月,《西藏自治区寺庙僧尼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出台。办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僧尼,不受户籍限制,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在寺庙所在地按照自治区现行规定统一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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