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沈阳市总工会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沈阳市总工会从即日起,对破产企业工伤人员实行医保帮扶,按照每年300元标准予以补助。
据沈阳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沈阳市破产企业工伤人员是一个特殊的困难群体,面临的医保问题比较突出:一是部分工伤人员没有参加医保。因有的企业破产 时还没有实行医保,也有的企业破产前没有参加医保。现在想参加医保的费用则由个人全部承担,由于这部分工伤人员家庭无力支付这笔费用,只能徘徊在医保大门 之外;二是虽有医保但缴费完全由个人负担。这部分人员均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随着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的逐年增加,已经对家庭的基本生活造 成了影响。因此,破产企业工伤人员希望给予医保帮扶的要求十分强烈。
为切实解决破产企业工伤人员看病难问题,帮助他们提高抵御疾病风险 的能力,沈阳市总工会决定:凡是该市破产企业的工伤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900元,且已纳入困难职工档案(含临时困难职工档案)的人 员均可获得医保补助。补助标准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每年补助金额300元(全年缴费额度为495元,政府每人每年补助40元,工会年补助金额300元, 个人负担155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亦按300元标准予以补助。已经参加医疗保险且完全由个人缴费的,也按照每年300元标准补助。医保补助只补助 到法定退休年龄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