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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最新政策2016:生育保险与医保合并 养老险缴费比例可阶段性降至19%-生育保险查询

2016-12-22 08:00:13 无忧保
    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最新政策2016:生育保险与医保合并 养老险缴费比例可阶段性降至19%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可阶段性降至19%,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正式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通知》明确的表示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的,等到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然后再统一组织实施。   《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财务)厅(局):   为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二、从2016 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可以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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