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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沈阳生育津贴计算方法-生育保险知识

2016-12-25 08:00:13 无忧保
  最新沈阳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那么,沈阳生育津贴怎么算?南方财富社保网小编表示,沈阳生育津贴计算方法如下:   参保人员的生育生活津贴(产假工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一)妊娠7个月(28周)及以上分娩的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28周)提前分娩的女职工,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女职工,还可按下列规定增加生育生活津贴:   1、难产或剖宫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生活津贴;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生活津贴;   3、符合计划生育晚育(女职工年满23周岁以上、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2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3个月(12周)及以上、7个月(28周)以下引产或者流产的女职工,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12周)以下流产的女职工,按15天(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日×15日)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四)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职工,按15天(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日×15日)计发护理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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