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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单独买的生育保险和门诊保险

2017-01-10 08:00:17 无忧保
  1、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180日当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身故或残疾的,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或残疾保险金。   残疾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伤残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给付比例 100% 75% 50% 30% 20% 15% 10%   2、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被保险人每次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本公司就该被保险人该次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按每次扣除100元免赔额后100%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该项保障以年度累计赔付不超过约定保额为限。   3、团体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团体医疗保险   被保险人在保障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内住院治疗的, 本公司以保单所载每天住院补贴金额为基数,按实际住院天数给付意外伤害住院补贴保险金,每一保单年度住院补贴天数以180天为限。   4、附加重疾保障团体疾病保险   被保险人自本公司对其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之日起30日后,因疾病导致并初次被确诊为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但被保险人自本公司对其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之日起30日内或之前,已经出现与上述确诊重大疾病相关的症状,本公司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的现金价值,本附加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5、附加住院团体医疗保险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15日后因患疾病,在本公司认可的医院住院治疗,本公司就其符合本附加合同签发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按照本附加合同约定,在扣除免赔额后,按照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额度以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若被保险人已经或应当从其他途径(包括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本人工作单位、含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本公司仅对剩余部分按本附加合同的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6、附加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疾病,在本公司认可的医院住院进行合理且必要的治疗,本公司将按本附加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住院日数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   对每一被保险人,住院津贴保险金的给付,累计最高日数以180日为限,因同一住院原因的给付,最高以90日为限。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间歇性入住医院,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间隔未达90日,则视为同一住院原因给付。   7、附加生育团体医疗保险   在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法规条件下,对女性被保险人在本公司认可的医院所支出的,且符合本附加合同签发地政府制订的职工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中生育医疗标准的下列生育医疗费用,本公司将按照本附加合同约定,在扣除免赔额后,按照给付比例给付生育保险金,累计给付额度以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1)孕产期检查费;   (2)分娩时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不包括婴儿费用);   (3)流产或由于终止妊娠手术而支出的医疗费用。   若被保险人已经或应当从其他途径(包括社会医疗保险机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本人工作单位、含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本公司仅对剩余部分按本附加合同的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8、附加门急诊团体医疗保险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15日后因患疾病,在本公司认可的医院治疗,本公司就其符合本附加合同签发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或急诊费用,按照本附加合同约定,在扣除免赔额后,按照给付比例给付门急诊医疗保险金。一次门急诊给付额度以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给付次限额为限,累计给付额度以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被保险人在同1日(0时起至24时止)内在同一所医院就诊的视为一次门急诊。   若被保险人已经或应当从其他途径(包括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本人工作单位、含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本公司仅对剩余部分按本附加合同的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员工福利补充医疗方案     待遇 起付线和赔付比例 保障金额     意外身故 身故即一次性给付 100000元     意外伤残 按残疾程度比例给付 100000元   意外住院及门诊 起付线:100元,赔付比例100%,住院50元/天 10000元/年   重大疾病 按保额给付 50000元   疾病住院 起付线:无,赔付比例:90%,50元/天 15000元/年   生育报销 起付线:无,赔付比例:90% 6000元/年   疾病门诊 起付线:无,赔付比例:90%,额度:200元/次 5000元/年     费用合计 990元/人 TAG标签: 保险 生育保险 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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