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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女职工应该了解法律知识:正常产前检查不能扣工资等

2017-01-23 08:00:01 无忧保
  孕期女职工应该了解法律知识:正常产前检查不能扣工资等。孕期女工受到法律的保护,用人单位不能因女工怀孕而解雇她,也不能安排孕期女工从事某些不适宜的工作。现在开放二胎,用人单位同样不能以女工怀二胎而解除劳动关系。   女工正常产前检查不能扣工资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相关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还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法官介绍,正常产检安排受法律保护,部分企业将产检安排视同事假,可能存在故意降低用工成本的考虑,也可能对法律的细节规定不了解。出现类似违法情形时,女职工一定要及时向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异议,若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劳动监察、诉讼等方式实现权利救济。   怀孕期间调动岗位应和女职工协商   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待遇。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在知晓女职工怀孕后,常常以照顾女职工为名,单方变更女职工的工作岗位、降低女职工的薪资,借此降低用工成本。   法官提醒,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要变更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应采用书面的形式进行变更。所以,即便单位确实是出于保护孕期女职工的目的调岗、调薪,也需要在与女职工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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