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医疗保险合并扩容 应留出社保“自愿选项”


12月12日讯,近日,记者从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了解到,《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问题研究》项目已经正式启动。人社部医疗保险司生育处调研员解梦概括了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推进思路: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解梦介绍说,人社部已经选定12个城市,明后两年进行先期试点,在此基础上,2018年在全国全面推开。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具有不少共性,二者合并后,可以共享服务平台,共享信息,实现统一管理,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实际上,一些地方已经就此进行了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合并具有可行性,也具有积极意义。这是推进两险合并的原因之一。
当然,还有另外一个重要动机——扩大生育保险缴费范围,增加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缓解支付压力。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当前生育保险的对象为城镇职工,由单位承担保险费缴纳义务,然而,缴费情况并不理想。我国城镇就业人口有3.9亿多人,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只有2亿人左右,参保率勉强维持在50%上下。与社保中其他“四险”相比,生育保险基金的结存最少,2015年末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存68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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