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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休产假期间公司应以什么为标准发放工资?知识

2017-02-11 08:00:02 无忧保
:现在很多人都怀上猴宝宝,然后又赶上二胎,越来越多的人在生宝宝,随之而来的就是产假怎么休?生育保险有什么按照标准? 问:产妇休产假期间,所在公司应以什么为标准发放工资?如果所在公司是以最低基数缴的公积金,但是实际工资要比最低基数高出很多,这种情况,产期工资应该按什么标准? 如何发放? 答: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的《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问:办理退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加过园区老社保的参保人员应提供) (3)、《劳动手册》(就业登记证) (4)、个人档案(证明参保人员工作履历、工作时间、连续工龄、工资演变情况、特殊工种等的原始材料) 备注:如有个人档案的,请先凭身份证至中心开具调档函,凭调档函至相应档案馆调出档案 (5)、苏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通知书原件(因病或非因工伤致残的参保人员需提供) (6)、近期一寸证件照片一张 (7)、《园区企业参保人员退休资格审批申请表》(表D1)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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