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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最新政策2016:生育保险与医保合并 养老险缴费比例可阶段性降至19% - 生育

2017-04-06 08:00:01 无忧保
         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最新政策2016:生育保险与医保合并 养老险缴费比例可阶段性降至19%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可阶段性降至19%,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正式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通知》明确的表示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的,等到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然后再统一组织实施。   《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财务)厅(局):   为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二、从2016 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可以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三、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社会保险费率调整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健全基本养老保险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实现可持续发展和长期精算平衡,并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要加强政策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各地具体调整费率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各地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2016年4月14日       目前中国社保体系由“五险一金”组成。其中:   养老保险总费率28%(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   医疗保险8%(单位缴费6%、个人缴费2%)、   失业保险费率2%(单位个人比例各省自定),   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为0.75%,   生育保险的平均费率为不超过0.5%。   各地“五险”费率降低明细   城市:北京   工伤保险费率:0.1%—0.3%          实施期限:2016年7月起   备注:工伤保险行业类别,也按工作风险程度,由原来的划分为3类细化到8类。   城市:上海   失业:0.50% 医疗保险:1% 养老保险:1%   实施期限:2016年1月1日起   备注:涉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3个险种   城市:天津   工伤保险费率:0.13%   失业:1%   生育保险费率:0.3%   实施期限:未明确   省份:云南   工伤保险费率:0.18%   失业:0.4%—0.6%   生育保险费率:0.20%   实施期限:2016全年   省份:甘肃   工伤保险费率:0.25%   失业:1%   实施期限:2017年底前   备注:生育险全部降到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   省份:广东   失业:1%   实施期限:2016年3月1日起   备注:2016年下半年起,逐步将单位缴纳医保费率下调到5.5%左右。   省份:江苏   失业:0.5%   实施期限:2016年—2018年   备注:失业保险费率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0.5%   城市:杭州   失业:0.2%   生育保险费率:0.2%   实施期限:未明确   备注:医疗每年临时性减征1个月   城市:厦门   失业:1%   生育保险费率:0.2%   实施期限:2016年3月1日起   备注: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   省份:湖北   实施期限:未明确   备注:缴费单位按本单位当月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个人按本人月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省份:贵州   失业:1%   实施期限:未明确   省份:江西   失业:1%   实施期限:2016年1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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