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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怎么填写 - 生育

2017-04-07 08:00:01 无忧保
      据了解,生育保险津贴申领需要的材料有:《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结婚证》、《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婴儿出生证明》等等,下面,南方财富社保网小编教您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怎么填写。     【填表说明】   1. 在( )中划√进行选择;   2. 在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生育的,在生育类别中选难产;   3. 申领晚育奖励津贴的,应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如果一方无单位,应在所在单位(盖章)处注明本人无单位;   4.产假非正常到期的,应填写具体日期。   5.女性生育时超过24周岁为晚育、   6.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由经(代)办机构填写。   7.军人配偶应填写身份号码。   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按照京劳社医发〔2006〕178号文规定:“目前未纳入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的职工和退休人员的生育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支付费用。”即:“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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