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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女职工晚婚晚育 将可享受128天假期和生育津贴

2017-04-23 08:00:01 无忧保
【导读】:昨天,记者从南京市社保中心了解到,南京近期将发文,将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标准调整为按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 “女职工产假增加8天的新政都快1年了,为何南京还是按照老标准执行?何时调整?”不少准妈妈对8天假期很关心,因为这还关系到生育津贴。   昨天,记者从南京市社保中心了解到,南京近期将发文,将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标准调整为按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这意味着,南京的晚婚晚育女职工将享受128天假期和生育津贴。   根据规定,女职工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据了解,南京平均每年约有3万名女职工生孩子,其中95%以上都属于晚育。

标签:   晚婚晚育生育津贴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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