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生育保险资讯:东莞妈妈必看!生育险和产假有所调整,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意见稿》主要调整生育保险的部分产假天数和产前检查待遇标准,增加了部分参保人的产假天数。调整后,参保人的产假天数更加明确。
其中,参保人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由现行的15天产假调整为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由现行的42天产假调整为75天产假。
参保人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医疗机构根据参保人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产假天数意见。
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按规定核付生育津贴;医疗机构未明确具体产假天数或产假天数意见低于15天的,按15天执行;产假天数意见大于30天的,按30天执行。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女职工生育还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产前检查结算标准提至1200元
《意见稿》提高了产前检查结算标准。将市内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结算标准从1050元调整至1200元,进一步提高了需回社保局办理产前检查报销结算标准的上限。
但社保局工作人员也提醒,已办理就医确认的参保人,其在定点医院产检现场结算且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仍可享受100%报销。
分娩住院和计划生育手术项目仍按照广东省和东莞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
市内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娩住院的结算标准为3800元;
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标准则为4800元;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为200元;
流产术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为500元;
引产术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为1700元;
输精管结扎术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为550元;
输卵管结扎术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为1000元;
输精管复通术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为3000元;
输卵管复通术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为4000元。
生育保险相关问答
1、东莞市生育保险的参保对象有哪些?
东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的在职人员、适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至法定退休年龄间的本市户籍农(居)民】。
2、如何办理参保?
符合生育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或所属村(社区)负责办理参保手续。参保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前,应将参保缴费等信息如实告知参保人并确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收参保单位提交的参保登记资料,视同已经参保人确认。
3、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生育津贴按照参保人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适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4、参保人生育津贴如何发放?
职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适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直接发放给个人。
5、参保人到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生育确认就医手续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①《东莞市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在拟确定医院现场领取填写);
②《东莞市母子保健手册》首页及产前检查记录页(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预产期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本省户籍的参保人不需要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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